close

  中新網11月25日電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市8旬駱姓老榮民不顧家人反對,和47歲的大陸籍李姓婦人結婚,李婦來台後,2人僅同住一個月褐藻糖膠,李婦就北上工作,獨留駱某住在榮民之家,駱某批妻子跟前夫藕斷絲連,質疑李婦為了錢才下嫁,提出離婚訴訟;臺灣“最高法院”認為2人缺乏感情基礎,聚少離多也無法維繫婚姻,判決離婚確定。
  駱某向法院指控,李婦2011年10月來台,2人只同居一個月,李婦就北上當看護,他則住在榮民之家。他表示,李婦很少來房屋出租看他,探視時只會談身在大陸的家屬和購屋夢,李婦還常跟前夫傳簡訊。
  他向法官表示,李婦動輒開口要錢,向外人借錢還要求他簽借據,質疑李婦為錢下嫁;但李婦強調,丈夫當初同意她工作,以支付在四川莊臣的房貸,還表示只要每個月來看他就好,她的薪水扣掉房貸和生活費,所剩無幾,只要有休假,就會到榮民之家和丈夫生活幾天,履行夫妻義務;李婦也否認和前夫搞曖昧,她說前夫透過兒子得知她的近況,才傳關心簡訊。
  法官認為,2人認識不到1個月就結婚,雙方差了33歲,駱某當時提出的結婚條件誘人,李婦才下嫁,雙方缺乏感情基礎,已經難以維持婚姻,因此判決離婚確定。  (原標題:8旬老榮民赴大陸娶親 “爺孫配”差汽車貸款33歲1個月玩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w48lwmnv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