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俞文傑 魏巍 31歲的男子因好賭而離婚,離婚後搬到了新女友的住處。腦子靈活的他,在微信中發現了一條生財之道。他“借用”同村女孩的自拍靚照作為微信頭像,被幾名單身男子加為好友後,他以假裝談戀愛、虛構姐姐出車禍和買車須還貸等手段,利用被害人的愛慕、同情之心,使得幾人在面都沒見著的情況下匯出17萬餘元,直到有人長時間聯繫不上才心生疑慮。10月16日,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陳某提起公訴。
  2013年7月份,張某通過微信的雷達加朋友功能,加了一名頭像楚楚動人、昵稱叫“淚似伊人妝”的“女子”為好友。兩人聊得火熱,很快就在微信里互表愛意,半個月之後就確立了戀愛關係。
  後來,張某得知女友叫“陳曉伊”,1993年出生,在吳江國美電器上班,雖然其手機號碼歸屬地顯示為上海,但熱戀中的張某根本沒有在意。到了9月份,“女友”告訴張某要去考幼師資格證,但手頭拮据。張某表示出錢贊助,“女友”就要求在當天中午12點之前把錢打到指定的銀行卡,張某如約向其匯了8400元。
  僅僅3天之後,“女友”又在微信聊天時哭訴其姐姐在高速上出了車禍,馬上要動手術,並稱“自己命苦,不行就去夜場做小姐”。看“女友”痛苦萬分,張某毫不猶豫分三次匯了8萬餘元。然而,春節時“女友”以張某沒有接電話就爽約拒絕見面,讓張某倍感失落。
  過完年後,本身也不寬裕的張某希望“女友”慢慢還錢。答應之後“女友”卻一拖再拖,直到5月份還分文未還。而且,張某打電話一直不接,發微信也石沉大海。漸漸的,張某感覺可能是被這位10個月來未曾謀面的“女友”給騙了,於是報警求助。
  2014年5月29日,公安機關通過技術手段在吳江區松陵鎮某小區租房將陳某抓獲。隨後發現除了張某外,還有三人在案發時仍被蒙在鼓裡。
  犯罪嫌疑人陳某現年31歲,江蘇阜寧人,好賭的他在2014年1月份與前妻離婚後,就搬進了新女友的租房。陳某對這場騙局可謂是精心佈置,用不同的手機號註冊了“童鞋,你真嗲”、“ 陌香”、“淚似伊人妝”等多個微信賬號,還從2013年開始就不斷向一名同村女孩索要照片。他收款的銀行卡都用他人身份證重新辦理,在申請時特別註意不留下任何真實的聯繫方式。而且,每次在ATM取錢他都會編造理由讓他人代領。
  此外,一旦迫不得已必須接電話或微信視頻聊天時,陳某都會尋找各種理由請求女友幫忙,但不讓女友看到任何有關騙局的蛛絲馬跡,而且通話很快就會結束。陳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後,一直拒不認罪,但現有證據已經能夠證明其詐騙的事實,陳某終將逃不出法律的懲處。  (原標題:31歲男子冒充少女微信聊天 一面沒見騙了4名單身漢1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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